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基地成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预防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根据消防、治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责任承诺书。
1、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孵化营管理办法(试行)》等,严格服从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
2、不在孵化营存放或使用炊具和电器(包括但不限于酒精炉、煤油炉、电炉、热得快、暖手宝、电热毯、电取暖器等)。
3、不得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和在配电设施或线路上乱挂物品;严格做到孵化营无人时,做到电器断电、关窗落锁。
4、不在孵化营内吸烟、酗酒、赌博、网游;不在孵化营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做到易燃物品的及时清理;不往楼下投掷杂物等。
5、不得擅自撬门破锁,私自更改锁具,不将孵化营的钥匙转交给非孵化营人员;不得私自更换、占用公共空间;不在孵化营内留宿。
6、本人在孵化营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面额现金,对于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易携带的贵重物品,做到妥善保管。
7、做到自觉维护安全消防等各类公共设施,对设施损坏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有责任及时上报孵化营管理人员,并监督维护维修。
8、凡违反上述安全责任要求,一年内取消孵化营举办的各类优先评选资格,因违反相关安全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整个项目的孵化营入驻资格。
9、本人做到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并互相监督团队其他成员,确保基地的安全、稳定、和谐。
承诺人(团队成员签名):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