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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
作者:龙珊   发布时间:2014-02-27 14:47   浏览次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渝办发201129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10月
 
 
 
 
  
 
一、“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回顾……………………..(5)
(一)主要成效   …………………………………………(5)
(二)存在的问题……………………………………(10)
二、“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形势………………(11)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2)
(一)指导思想   ……………………………………….(13)
(二)基本原则   ……………………………………….(13)
(三)发展目标   ……………………………………….(15)
四、主要任务 ………………………………………..(16)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优良环境…………………………………………………….(17)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17)
(三)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民生发展…………………………………………………(18)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19)
(五)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体系,形成与直辖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20)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人才高地……………………………………………………….(21)
(七)提升知识产权意识,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21)
五、重点计划 ………………………………………(21)
(一)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22)
(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计划………………(24)
(三)知识产权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计划………..(26)
(四)知识产权服务民生计划……………….……..(27)
六、保障措施 …………………………………….(28)
(一)强化组织领导…………………………………...(28)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28)
(三)加强考核、监督与评估…………………………..(29)
(四)加大宣传力度…………………………………(29)
 

 
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掌握发展先机和主动权的关键。“十二五”时期是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314”总体部署的关键时期,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大发展、知识产权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机遇期。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庆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先后启动专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实施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组织全社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市和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件,居全国第12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3.4%,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初步凸显,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取得重要进展。
1.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0616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市政府先后发布渝府发200941号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101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18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23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277号)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等部门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先后出台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资助、许可、质押、纠纷调解以及试点示范等多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40个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若干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
2.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均有显著提升。专利申请量从2006年的6471件增至2010年的22825件,年均增长37.0%;专利授权量从4590件增至12080件,年均增长27.4%;发明专利申请量从1204件增至5150件,年均增长43.8%,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排位从第19位上升到第15位;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46件增至1143件,年均增长46.8%,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排位从第22位上升到第16位。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5.3万件,比“十五”末期增长3.3倍;中国驰名商标40件,比“十五”末期增长3.1倍,位居西部地区第二位;重庆市著名商标635件,比“十五”末期增长2.5倍,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38件,增长38倍。2006至2010年,全市共开展普通作品著作权登记3575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319件。自1999年我市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以来,共申请植物新品种权70件,已获授权38件。
3.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幅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迅速提高。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种类达12067种,实现专利产品产值1219.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3.4%;专利权质押融资规模达到1亿元。全市“区县知名、全市著名、全国驰名”的商标品牌梯次培育发展机制全面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成功承办“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2010年,全市38件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超过125亿元,实现销售总额103亿元,带动近320万农村人口就业。出台《重庆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3家企业成功获得商标权质押贷款1亿余元。引进图书版权754件,输出图书版权199件,引进输出逆差缩小至3.79:1,版权质押融资规模达到2600万元。“十一五”期间,水稻特殊遗传材料CYAR02的研究及特殊水稻育种、两系法杂交小麦研究、芥菜雄不育杂种优势的利用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油菜、甘蓝、番茄、辣椒及杂交玉米育种等达到了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市知识产权局与西部11省区签署了《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建立了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新模式;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多次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行动,建立了重大案件快速应对机制;与40个区县(自治县)签署了《专利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区县(自治县)专利行政执法有效开展;建立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仲裁院,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热线。全市工商、公安、法院、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商标保护协作机制基本建立,西部14省(区、市)共同形成了商标协作保护体系。“十一五”期间,全市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535件,案值4767万元,罚没金额2168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全市新闻出版系统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查缴盗版书刊130万册,盗版音像制品及软件195万盘(张),关闭盗版网站51个,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扎实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302家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重庆法院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了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三级联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各级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09件,结案2078件。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有4个中级法院和2个基层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
5.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将专利、商标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制度,调整充实了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30多个部门“相互协调、合力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党组,统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市31个区县(自治县)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形成了市局、区县(自治县)局和工商所上下联动的商标监管三级网络体系。全市新闻出版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版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市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共同管理植物新品种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市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基本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统计、经济等部门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制度。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仲裁院相继建成并面向社会服务。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落户我市。重庆理工大学获准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专利代理机构由“十五”末的8家增至14家,商标代理组织由“十五”末的30家增至134家,从业人数及知识产权代理量大幅增长。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尽管重庆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专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仍然不够。传统优势产业核心专利拥有量不足,某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密度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场主体专利运用能力较弱;专利人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专利服务手段不足,服务水平不高。二是商标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商标总量偏小,价值偏低,结构不合理;市场主体商标平均拥有量较低,商标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重点行业缺乏知名品牌的支撑;企业商标注册意识、创牌意识淡薄,商标运用管理水平不高,商标社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版权保护意识不够,创造能力不足。社会公众版权意识较弱,侵权盗版现象在局部地区仍比较严重;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力量不能适应社会监管的需要;版权产业原创能力不强。四是植物新品种保护不够。植物新品种申请量、授权量偏少,在全国排第23位、第24位;品种权构成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五是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其他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比较滞后。六是知识产权投入严重不足,还未建立版权、植物新品种权发展专项资金。
   二、“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形势
当前,世界经济迈入全球化时代和知识经济阶段,全球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进入经济结构调整期、经济治理机制变革期、创新集聚爆发期和新兴产业孕育期。随着全球资源急剧减少、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竞争全球化不断深入和贸易保护主义正在抬头,世界各国都把知识产权竞争放到了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成为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面临越来越多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挑战;西方发达国家设置知识产权壁垒限制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问题;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要求;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新压力。新形势下,我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24个指标之一,这充分表明我国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实现科学发展,推进从“制造大国”到“创造大国”的转变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对于增加我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权,有效应对国外知识产权争端纠纷、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未来五年,重庆在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进程中,面临众多重大历史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全面发力、阔步发展的新阶段。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出了加强自主创新和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围绕调整产业结构,提出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国家现代产业基地的重要任务;围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提出了汇集全球创新资源,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目标;围绕民生发展,提出了缩小“三大差距”、促进“两翼”增收等战略部署。这些目标任务,都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都迫切需要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作用。经过“十一五”期间“建体系、打基础、强能力”的积累,未来五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将进入全面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必将在推动经济发展全面步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轨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渝府发200941号)全面对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要需求,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前提,以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中心,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保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民生发展四大计划,力争在“支撑引领、权益保护、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着力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科学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服务经济、引领发展。
牢固树立抓知识产权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思想,把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全面融合,着力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引领产业发展向高端化、高值化、高新化的内生增长方式转变。
2.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整合全社会资源,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以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主体地位,强化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我市经济、科技、贸易发展的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发挥各自优势,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园区、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整体协调快速发展。
4.依法保护、兼顾公平。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监督保护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合理平衡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兼顾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既要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5.开放合作、提升能力。
树立开放思想,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引进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研发机构落户重庆,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人才、信息、资源聚集重庆;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重庆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进入西部领先、全国先进行列,建成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力争进入全国前十位;专利产品产值超过100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
到2015年,全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年申请量达到7万件以上,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7万件以上,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00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万件,重庆市著名商标总量达到1000件,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70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60件;培育20个以上以块状经济为依托的品牌基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700件以上,普通作品年登记量达到1500件以上。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累计超过150件,授权量达到100件,农作物主导品种实现100%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审定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提高到80%。
2.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高。
传统优势产业和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密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传统产业中专利产品产值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专利产品产值比重力争达到 60%以上。两江新区建成国内最具创新活力、最具规模的专利示范区之一,建成一批区域特色专利产业化基地。驰名商标工业企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5%以上,税收占总税收的20%以上,自主品牌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30%,品牌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显现。出版物版权引进和输出保持年均增长8%和10%。建成10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授权品种展示基地,自有知识产权主要粮食作物授权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2000万亩。
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国一流。
知识产权法规政策框架基本完善。建立起全市统一协调、规范管理、高效运转的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和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司法鉴定、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体系。8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具备较强的专利保护意识和诉讼应对能力。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版权社会认知度达到80%以上,侵权盗版行为明显减少。尊重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显著减少。
4.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市和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超过10000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初具规模,服务水平西部领先。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优良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法规研究,制定《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逐步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立法列入我市立法计划。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职务发明权属划分、利益分配、侵权赔偿等制度。探索建立软件外包、电子商务、离岸结算、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国际贸易等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投资、文化、人才等政策的衔接。研究出台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专项政策。把专利创造、运用绩效等知识产权指标作为政府资助项目评审、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条件。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要在融资贷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广告宣传、科技立项、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财政后补助机制,对知识产权获权、运用给予补贴或奖励。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开展产业专利分析,制订并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以核心专利技术占领研究开发和技术标准制高点。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大并购海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力度,引进国外核心技术专利。大力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区县(自治县)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竞争优势。鼓励企业申请发明专利、PCT专利,支持企业在产品销售目标国或海外生产基地所在国申请专利。将专利指标纳入全市工业50强评比。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强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权化、市场化、产业化。建立商标激励机制,加快商标品牌培育,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防止商标被抢注。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创作等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工艺品生产、工业设计等对作品依赖性较强的企业,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版权创新机制和版权保护制度。加强植物良种创新工作,提高良种创新能力,重点加强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甘薯、柑橘、花卉等良种创新。设立“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知识产权强区强县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五大工程。
(三)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民生发展。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在重大产业投资、科技项目实施、企业改制和并购,国际贸易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支持两江新区建设科技创新高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指导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产业化基地,创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融入生产经营活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大驰名商标推荐力度,做好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品牌。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为基础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设立“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组织实施两江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优势企业专利提升、优势产业品牌振兴四大工程。
围绕民生发展,筛选、推广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涉农专利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托区域产业特色,开展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工作,做大区域产业规模。鼓励优秀作品的创造和运用,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扶持一批地方特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推动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发展与经济发展质量统计监测制度。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民生计划”,组织实施惠农专利推广、商标品牌基地建设、版权兴业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品牌培育、植物新品种基地建设五大工程。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健全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条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协调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增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前期化解和后期执行力度。强化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根据司法实践,及时对现有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司法解释。建立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机制,防范海外侵权风险。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和跟踪服务机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深化与西部地区、沿海发达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和“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三大行动。
(五)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与直辖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强化市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与直辖市相适应的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确保机构、编制、经费三落实。推动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设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鼓励建立具有统筹组织实施能力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初审、维权、交易、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若干知识产权服务基地,扶持信息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咨询、代理、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预警、维权等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渝东北、渝东南等边远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挖掘、分析、咨询等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制度。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建立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市经济、科技、教育、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体系。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设立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扩大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规模。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和专门培训相结合,重点培养知识产权咨询、代理、检索、评估、交易、经营管理、诉讼等专业人才。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专门人才职称资格考试,培养专利工程师。加大知识产权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高端专业人才。
(七)提升知识产权意识,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各地区、各部门的计划、政策和工作环节。将知识产权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力争“十二五”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知识产权培训的比重达到70%以上。建立政府部门引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制度,每年向境内外媒体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推动区县(自治县)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披露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重点计划
(一)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
1.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工程。充分发挥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作用,围绕笔记本电脑基地、新能源汽车等“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分析、预警,绘制“专利地图”,指导产业突破专利瓶颈、掌握核心专利、优化专利布局。力争到2015年,全市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拥有核心专利技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新材料、仪器仪表产业产值专利密度保持西部领先地位,通信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环保装备、风电装备、光源设备、生物医药产业产值专利密度达到西部领先水平,产业利润率提高30%以上。
2.知识产权强区强县培育工程。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布局,通过专利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抢占产业制高点。服务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运用商标、版权、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打造服务品牌,促进和保障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农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挖掘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资源,通过加强与农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带动特色产业和农业经济发展。到2015年,力争创建5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10个知识产权强区、5个知识产权强县。
3.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水平规划建设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集数据加工、信息检索、深度分析、应用推广、专利交易、司法鉴定、专利培育等功能于一体,资源丰富、团队一流、与国际同步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枢纽平台,到2015年,累计开展专利分析服务项目600项以上,为企业减少研发费用、规避侵权损失和新增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增强专利检索、电子申请、初审功能,到2015年,将其建成国家区域性专利审查服务基地。建设专利展示交易平台,完善专利信息发布和交易系统,到2015年,年专利技术成交额达到1亿元以上。建设商标权质押融资平台,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之间商标权质押的信息交流和联动协作,帮助企业融资。
4.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加强各类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养,到2015年,培养10名高素质、复合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00名懂专业、懂法律、懂外语、熟悉国际规则的中青年专家和师资队伍,1000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10000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加强重庆理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扩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规模。依托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至少建立5个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点、3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和3个全国性知识产权高端科研机构。
5.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程。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与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统计监测等若干重大命题开展课题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等提供决策参考。建立产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计划。
1.两江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工程。指导两江新区组织实施专利战略、商标战略、标准化战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支持两江新区建设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专利数据库,绘制“专利地图”,促进招商引资和产业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专利产业化基地。支持两江新区开展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合作,聚集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研发中心,引进一批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世界知名品牌,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窗口。支持两江新区建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支持两江新区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在两江新区建立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为企业提供相应知识产权服务。在两江新区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工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审查速度。引导各类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在两江新区布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支持两江新区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力争到2015年将两江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
2.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工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绘制“专利地图”,建立重点产业集群专利数据库;组建医疗器械、笔记本电脑、特种船舶等专利联盟。打造4~5个国家级专利产业化基地;培育5个国家级、30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战略推进工程集聚区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产品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传统产业的专利产品产值比重达到20%以上。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材料等重点产业集群产值专利密度提高1倍以上,利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优势企业专利提升工程。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50家国家级、150家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加强48家上市企业和300余家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培育,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核查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合格率达100%。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投融资。力争到2015年,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专利占全市有效专利比例达到60%以上,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提高到20%以上。
4.优势产业品牌振兴工程。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在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材料工业等优势产业形成驰名商标集群。力争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70件以上。
(三)知识产权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计划。
1.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知识产权仲裁院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服务体系。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2.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推动100家重点出口企业针对产品出口国(地区)的市场需求和知识产权现状进行技术研发,加强专利布局和预警分析,促进专利产品出口额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力争专利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达到50%。
3.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重点围绕“1+2+4+N”开发区建设,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专利审查和跟踪服务,帮助引进单位完善衍生技术专利开发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与外商企业投诉平台的对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产业转移、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
4.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行动。组织实施20项以上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项目,引进10名以上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来渝工作,引进5家以上发达国家(地区)知识产权机构来渝开展知识产权高端服务。
(四)知识产权服务民生计划。
1.惠农专利推广工程。筛选农业信息化、沼气应用、生态环保、新能源等涉农专利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到2015年,力争建立30个涉农专利技术推广基地。
2.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工程。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开展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工作,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发挥品牌基地的集约和辐射作用,实现从培育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到培育品牌产业的转变。到2015年,力争建立20个特色明显、规模较大、影响力强的商标品牌基地。
3.版权兴业基地建设工程。通过版权保护和服务,扶持綦江版画、荣昌纸扇、梁平竹帘画等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发展,发挥基地的惠农引导和示范作用。
4.现代农业品牌培育工程。重点围绕优质粮油、中药材、生猪、草食牲畜、柑橘、笋竹、榨菜、香料、蚕桑等优势产业,加快注册一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打造柑橘饮品、酱腌菜、调味品、特色小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5.植物新品种基地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动植物良种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特色农产品规划实施和产业带建设,建成10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授权品种展示基地,自有知识产权主要粮食作物授权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2000万亩。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继续深化市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发挥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
市财政按经济发展需求保持知识产权资金逐年增长。进一步优化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发挥好引导作用。区县(自治县)政府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并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产业化的投入。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各项计划、项目管理中安排知识产权资金,保证知识产权获权、管理、保护所需经费。各科技、工业园区要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激励政策。各企事业单位要增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信息运用,权利获取、维持、保护,人才培养等相关知识产权投入。综合运用财政拨款、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向知识产权投入。力争到2015年相关知识产权投入达到R&D经费的5%以上。
(三)加强考核、监督与评估。
完善知识产权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发展纳入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业绩考核内容。对本《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牵头和协办部门。完善奖励制度,对知识产权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区县(自治县)、园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实时监督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发布评估报告,监测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效,分析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保证规划实施的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本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调动各区县(自治县)、园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参与实施本规划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重庆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总体目标
 
 
1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进入西部领先、全国先进行列,全面建成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2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力争进入全国前十位。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3
专利产品产值超过100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
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具体目标
 
 
(一)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
 
 
4
全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年申请量达到7万件以上,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7万件以上;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00件以上。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5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万件;重庆市著名商标总量达到1000件;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70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60件;培育20个以上以块状经济为依托的品牌基地。
市工商局
 
 
6
算机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700件以上,普通作品年登记量达到1500件以上。
市版权局
 
7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累计超过150件,授权量达到100件,农作物主导品种实现100%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审定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提高到80%。
市农委、市林业局
 
(二)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高。
 
 
8
传统优势产业和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密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传统产业中专利产品产值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专利产品产值比重力争达到 60%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
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9
两江新区建成国内最具创新活力、最具规模的知识产权示范区之一。
两江新区管委会
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10
建成一批区域特色专利产业化基地。
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11
驰名商标工业企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5%以上,税收占总税收的20%以上,自主品牌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30%,品牌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显现。
市工商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外经贸委
12
出版物版权引进和输出保持年均增长8%和10%。
市版权局
市外经贸委
13
建成10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授权品种展示基地,自有知识产权主要粮食作物授权品种推广面积累计达到2000万亩。
市农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
(三)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国一流。
 
 
14
知识产权法规政策框架基本完善。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5
建立起全市统一协调、规范管理、高效运转的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和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司法鉴定、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体系。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6
8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具备较强的专利保护意识和诉讼应对能力。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
市高法院、市知识产权局
17
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市高法院、重庆海关
18
版权社会认知度达到80%以上,侵权盗版行为明显减少。
市版权局
市文化执法总队
19
尊重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显著减少。
市农委、市林业局
 
(四)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20
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健全。
市编办
市科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21
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超过10000人。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初具规模,服务水平西部领先。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主要任务
 
 
(一)
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优良环境。
 
 
23
加强知识产权法规研究,制定《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市工商局
市政府法制办
24
逐步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立法列入我市立法计划。
市政府法制办
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
25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职务发明权属划分、利益分配、侵权赔偿等制度。
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26
探索建立软件外包、电子商务、离岸结算、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市经济信息委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7
探索建立现代物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8
探索建立国际贸易等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市外经贸委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9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0
研究出台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专项政策。
市知识产权局
市财政局
31
把专利创造、运用绩效等知识产权指标作为政府资助项目评审、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条件。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外经贸委、市人力社保局
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
32
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融资贷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广告宣传、科技立项、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予以支持。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3
建立财政后补助机制,对知识产权获权、运用给予补贴或奖励。
市财政局
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34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开展产业专利分析,制定并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战略,以核心专利技术占领研究开发和技术标准制高点。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大并购海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力度,引进国外核心技术专利。
市知识产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35
大力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区县(自治县)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竞争优势。
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36
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
市教委、市科委
市知识产权局
37
鼓励企业申请发明专利、PCT专利,支持企业在产品销售目标国或海外生产基地所在国申请专利。
市知识产权局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38
将专利指标纳入全市工业50强评比。
市经济信息委
市知识产权局
39
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强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权化、市场化、产业化。
市教委、市科委
市知识产权局
40
建立商标激励机制,加快商标品牌培育,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防止商标被抢注。
市工商局
市财政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41
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鼓励企业争创品牌。
市工商局
市农委
42
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等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工艺品、工业设计等对作品依赖性较强的企业,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版权创新机制和版权保护制度。
市版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广电局
43
加强植物良种创新工作,提高良种创新能力,重点加强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甘薯、柑橘、花卉等良种创新。
市科委
市农委
(三)
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民生发展。
 
 
44
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在重大产业投资、科技项目实施、企业改制和并购、国际贸易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审查。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5
支持两江新区建设科技创新高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指导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
两江新区管委会
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46
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产业化基地,创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47
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融入生产经营活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48
加大驰名商标推荐力度,做好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品牌。
市工商局
 
49
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为基础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市质监局
市知识产权局
50
筛选、推广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涉农专利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市农委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51
依托区域产业特色,开展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工作,做大区域产业规模。
市工商局
 
52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造和运用,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扶持一批地方特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促进农民增收。
市版权局
 
53
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推动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市农委、市林业局
市质监局
54
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发展与经济发展质量统计监测制度。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统计局
(四)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55
健全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条件建设。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56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协调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增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前期化解和后期执行力度。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7
强化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根据司法实践,及时对现有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市高法院、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重庆海关
 
58
建立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机制,防范海外侵权风险。
市知识产权局
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59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和跟踪服务机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60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1
加强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62
深化与西部地区、沿海发达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
市知识产权局
 
63
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4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体系,形成与直辖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65
强化市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与直辖市相适应的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确保机构、编制、经费三落实。
市编办、市财政局
市知识产权局
66
推动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设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窗口。
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67
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鼓励建立具有统筹组织实施能力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68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初审、维权、交易、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若干知识产权服务基地,扶持信息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咨询、代理、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预警、维权等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渝东北、渝东南等边远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挖掘、分析、咨询等服务。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9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制度。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六)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70
建立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市经济、科技、教育、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
71
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
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
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
72
支持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设立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扩大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规模。
市教委
市知识产权局
73
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和专门培训相结合,重点培养知识产权咨询、代理、检索、评估、交易、经营管理、诉讼等专业人才。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市知识产权局
74
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专门人才职称资格考试,培养专利工程师。
市知识产权局
市人力社保局
75
加大知识产权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高端专业人才。
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人力社保局
(七)
提升知识产权意识,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76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各地区、各部门的计划、政策和工作环节。
市委组织部、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7
将知识产权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力争“十二五”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知识产权培训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8
建立政府部门引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
市委宣传部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9
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0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制度,每年向境内外媒体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1
推动区县(自治县)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披露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点计划
 
 
(一)
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
 
 
82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工程。
市知识产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
83
知识产权强区强县培育工程。
市知识产权局
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84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银监局
85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
86
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程。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二)
 
 
87
两江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工程。
两江新区管委会
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88
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工程。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
89
优势企业专利提升工程。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90
优势产业品牌振兴工程。
市工商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三)
知识产权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计划。
 
 
91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2
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行动。
市知识产权局
市外经贸委
93
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
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济信息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4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行动。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四)
知识产权服务民生计划。
 
 
95
惠农专利推广工程。
市农委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96
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工程。
市工商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
97
版权兴业基地建设工程。
市版权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
98
现代农业品牌培育工程。
市工商局
市农委、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
99
植物新品种基地建设工程。
市农委、市林业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
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100
继续深化市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
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1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2
发挥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3
各区县(自治县)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二)
多渠道增加投入。
 
 
104
市财政按经济发展需求保持知识产权资金逐年增长。
市财政局
 
105
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发挥好引导作用。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局
106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并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产业化的投入。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
 
107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项计划、项目管理中安排知识产权资金,保证知识产权获权、管理、保护所需经费。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8
各科技、工业园区要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激励政策。
各园区管委会
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
109
综合运用财政拨款、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向知识产权投入。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市财政局、市银监局
110
力争到2015年,相关知识产权投入达到R&D经费的5%以上。
市知识产权局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
加强考核、监督与评估。
 
 
111
完善知识产权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发展纳入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市委组织部
 
112
对本《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牵头、承办和协办部门。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
完善奖励制度,对知识产权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区县(自治县)、园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
市人力社保局
市知识产权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114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实时监督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市政府督查室
 
115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发布评估报告,监测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效,分析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保证规划实施的质量。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加大宣传力度。
 
 
116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本《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调动各区县(自治县)、园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参与实施本《规划》的主导性、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市委宣传部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科技   知识产权△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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