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2014〕8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高校科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全市高校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2014年全市高校科技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高校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部2014年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深入实施“2011计划”,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水平,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2011计划”
切实加大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指导力度,推动各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探索对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多渠道多形式的支持方式,建立创新“特区”。进一步强化“绩效认定”导向,完善市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坚持以重大任务为牵引,做好2014年市级择优支持中心认定工作。认真总结“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典型经验,加大交流、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推进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优化完善市教委科学研究项目、创新平台、创新团队、优秀成果转化等的评价体系。推动高校实施以分类评价、开放评价和长效评价为核心的科技评价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积极构建高校科技服务体系,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
三、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继续做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加强市级创新平台的建设管理,修订完善有关市级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启动部分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工作,对2013年评估为C类的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复评。对高职院校的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评估期满的高校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织评估检查。
四、推动优秀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
积极组织高校参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认真做好2014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完成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开展2013年度市级高校创新团队中期检查。支持和鼓励各高校青年拔尖人才整合资源、形成团队,建设我市高校自主创新的核心力量。
五、提升高校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组织高校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立足科学发展前沿,积极申报各类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在若干关键领域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提升我市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高校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科学项目,进一步提高申报数量和资助水平。探索对重大科研奖励和重大立项的奖励政策。进一步发挥市教委科学研究项目对中青年教师的培育作用,组织做好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在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六、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高校形成科研特色和优势,提升高校技术创新、技术支持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高校围绕我市“2+10”产业发展战略,加强核心和共性技术攻关,提升高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机制体制创新,积极搭建高校与企业信息沟通平台,促进高校与企业深度协同。推进各类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辐射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七、推进高校科研国际合作交流
认真实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支持高校积极申报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推动我市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启动市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培育组建工作。推动高校承担国际合作任务,积极参与国际或区域性科研项目、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支持优秀科学家到国际科技组织、学术组织、标准组织、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任职。支持科研工作人员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交流访问。鼓励高校举办、参与有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
八、提高科研工作管理能力
推进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化,完善市教委科学研究项目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的动态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市教委科技评审专家库,更多依托第三方进行具体评审、评估。启动“十三五”高校科技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抓好重大项目的前期组织培育工作。建立全市高校科技工作通报制度,对专项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强化高校科研管理机构职能,形成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科研管理队伍。开展高校科研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科研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进一步明确高校的主体责任,推动高校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高校学风建设、学术评价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系列宣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
十、营造良好科研氛围
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典型报道,依托平面和网络媒体深入宣传报道重要科技工作政策、在渝高校重大科技活动、重大科技成果和优秀科学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氛围。加强科技信息收集,做好科技工作宣传报道。扎实开展科普工作, 发挥科研成果的科学普及功能,将科普工作纳入高校科技评价体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4年4月29日印
上一篇:
我院1项课题立项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
下一篇:
转发教育部关于培育建设第二批《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