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高函〔2021〕2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1—4)。产业命题赛道和国际参赛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即重庆第三届青年大学生创客秀、重庆第三届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重庆第二届电商直播活动、重庆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班、重庆创新创业训练营。
四、承办单位
本届大赛由重庆大学和璧山区人民政府承办。
五、组织机构
(一)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
成立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由市教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市教委和璧山区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高校分管校领导,市教委高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学生处、财务处和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赛区竞赛的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设在重庆大学。
(二)重庆赛区选拔赛专家组
重庆赛区选拔赛专家组名单建议由各相关学校、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等单位推荐的创新创业、信息技术、工商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专家组成,由组委会秘书处按需求报组委会审批聘任,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重庆赛区选拔赛仲裁组
重庆赛区选拔赛仲裁组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仲裁组组长由市教委高教处处长担任,基教处、职成教处、学生处、财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
(四)重庆赛区选拔赛会务组
会务组设在重庆大学,负责日程拟定、赛事组织、沟通联络、条件保障等。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七、比赛赛制
(一)大赛分为校级比赛和市级比赛两个阶段。校级比赛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采取路演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推荐国赛排位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校报名项目数量、报名学生数量、往届比赛成绩等因素分配市级比赛名额。
(二)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国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国赛项目各不超过3个。
八、赛程安排
(一)市赛启动阶段(5月)
1.组织召开第六届大赛总结会暨第七届大赛启动会,会议安排专家解读、往届国赛金奖团队经验介绍,并作工作部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5月、6月分别组织重庆创新创业导师专项师资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学校选拔阶段(5—6月)
1.各学校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校赛安排自行决定。其中,各高校参赛率原则上不低于各校在校生人数的5%。
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学校选拔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校自行决定,赛事组织须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市赛评审阶段(6—7月)
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拟采取现场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推荐国赛排位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
1.市级复赛。各学校推荐参加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会评,决出市级决赛项目。
2.市级决赛。入围市级决赛项目参加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推荐国赛排位赛),决出金奖,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国赛。
(四)国赛集训阶段(8月)
组织入围国赛项目特训营,聘请相关专家对入围国赛项目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观摩学习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1.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高教主赛道设金奖90个、银奖150个、铜奖2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30个、银奖60个、铜奖70个;职教赛道设金奖30个、银奖60个、铜奖70个;萌芽赛道设创新潜力奖10项、创新创意奖30项、入围奖50项。另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乡村振兴奖等单项奖若干。
2.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单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先进集体、职教赛道先进集体、萌芽赛道先进集体若干,以及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若干。
(二)政策奖励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力度的通知》(渝教高函〔2018〕30号)文件精神,给予如下政策奖励。
1.获得国家级金奖项目,直接立项为市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获得国家级银奖、铜奖和市级金奖项目,直接立项为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2.指导教师团队指导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可按相关程序以此项目为基础申报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单列。
十、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区县(自治县)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三)疫情防控。各区县(自治县)和各高校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联系QQ群
QQ群:554604449,请各学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人、联系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同时,请于5月10日前将《学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和2021年学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反馈至邮箱cqucxcy@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以“学校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1.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哈宁武(市教委高教处)、67618591,付斌(市教委职成教处)、60393049。
2.萌芽赛道:钟波(市教委基教处),63612104。
3.组委会秘书处:王鹏飞、王亚欣(重庆大学),65106501、65106063、13635451618。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
庆赛区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
庆赛区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
庆赛区选拔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
庆赛区选拔赛萌芽赛道方案
5.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
庆赛区选拔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设立高教主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附件2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乡村振兴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弘扬“井冈山精神”和“红岩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1年4月)
各学校要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制定2021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5月7日前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邮箱(cqucxcy@126.com)。
(二)活动报名(2021年4—8月)
各学校要积极挖掘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
(三)组织实施(2021年6—9月)
各学校在跟踪调研往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的基础上,负责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学生项目团队的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学生开展创业就业。高校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四)总结表彰(2021年9—10月)
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组委会将遴选优秀案例,推荐参加在国赛总决赛期间举办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汇聚创新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等要素,推动形成学校、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学校要积极协调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帮扶、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青年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同时,注意做好活动期间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报送典型做法和先进案例。
4.敢于尝试、积极创新。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
附件3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职教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
3.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附件4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萌芽赛道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设立萌芽赛道,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基础学科和创新创业后备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可以是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学生赛事获奖项目或作品。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5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分管校领导信息 | 姓名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部门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
部门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日常联系人信息 | 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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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办公电话 | ||
邮箱 |